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5部門關于印發(fā)保障各類經(jīng)營主體平等參與招投標競爭九條措施的通知》(閩發(fā)改規(guī)〔2023〕7號)、《廈門市建設局 廈門市應急管理局 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廈門監(jiān)管局關于印發(fā)廈門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廈建規(guī)〔2023〕10號)等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等示范文本進行調整,主要內(nèi)容如下:
一、招標人應當根據(jù)相關計價規(guī)定編制招標控制價及最高投標報價限價,最遲應在投標截止時間的10日前發(fā)布。
二、依法必須招標且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以下(含)的政府投資項目,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當日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免于收取投標保證金。
三、勘察、設計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評標先后順序為:技術文件評審、資格文件評審、商務文件評審;采用資格預審的,評標先后順序為:資格文件評審、技術文件評審、商務文件評審。
四、監(jiān)理招標項目需評審監(jiān)理大綱的,評標委員會應評審所有入圍投標人的監(jiān)理大綱。
五、施工招標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評審所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法的,評標委員會應對所有確定進入評審的投標人的技術文件進行評審。
六、招標人應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招標文件中明確建筑施工安責險購買責任和要求。
七、本通知自2024年3月10日起施行,即2024年3月10日及以后發(fā)布招標公告或發(fā)出投標邀請書的招標項目,應當按照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標準勘察招標文件示范文本
1-1.福建省建筑工程標準勘察招標文件通用本(2018年修訂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1-2.福建省建筑工程標準勘察招標文件專用本(2018年修訂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2.標準設計招標文件示范文本
2-1.福建省建筑工程標準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2018年修訂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2-2.福建省建筑工程標準設計招標文件專用本(2018年修訂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2-3.福建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2018年修訂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2-4.福建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設計招標文件專用本(2018年修訂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3.標準監(jiān)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監(jiān)理招標文件(2023年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4.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
4-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4-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專用本(2022年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4-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通用本(2022年土石方及場平工程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4-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專用本(2022年土石方及場平工程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4-5.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通用本(2017年園林綠化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4-6.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專用本(2017年園林綠化版,2024年1月廈門修訂版)
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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